這種徵婚啟事要求真的超扯,條件外在都很好就只有這一點不好!

一往徵婚啟事並不是什麼壞事情,人們徵婚啟事的原因可能是因為他們想要擴大尋找對象的範圍,或者因為他們的社交圈子有限而難以認識新的潛在伴侶。徵婚啟事可以在更廣泛的社交網絡中發佈,提高尋找對象的機會。此外,徵婚啟事也可以幫助人們將自己的條件和要求明確地表達出來,從而避免在初步交往階段浪費時間和精力。


然而,網路上瘋傳11個「徵婚啟事」要求,網看了對方條件好一點是正常的,但如果開出的擇偶條件真的高到太誇張,會令人感到哭笑不得。


據了解,一位網友曬出在台南街頭看到的「徵婚啟事」,一位54歲女性要求對方有「4有7無」,說台南街頭看到徵婚啟事,上面寫著要求男方年齡在50至68歲之間,162公分以上。得具備「4有」:擔當、房子、車子、有儲蓄台幣500萬。且要「7無」:負債、賭博、抽菸、喝酒、檳榔、說髒話、養寵物。


她也曬出自身條件,年齡54歲,身高158.5公分,父母歿、不生育。希望符合條件的男性寄信給她,信上寫住址、姓名、生日、身高、體重、興趣、家庭成員、晚年想過的生活。


貼文一出,馬上有引發網友熱議,「梁靜茹給的勇氣」、「女的沒有註明有無儲蓄」、「58年次如真要拼也不簡單內」、「沒啥啦!搞不清楚自己是啥的人多的是」、「不看看自己長怎樣」、「女生繼續放著好了」、「通常符合她開的那些條件的男生都會找更青春很多、很多、很多、很多的肉體」、「睡吧,夢裡啥都有」、「要是有和無這兩個條件對調的話,應該很多人都符合資格吧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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